黃、洋(紅)麻纖維回潮率試驗方法 烘箱法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烘箱法測定黃、洋(紅)麻纖維回潮率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采用烘箱法測定黃、洋(紅)麻纖維的回潮率。 ,
2引用標準 GB/T 12411.1黃、洋(紅)麻纖維試驗取樣方法
3術語 3.1 恒重 紡織材料、紡織品試樣經過處理,相隔一定時間,前后兩次稱重差異不超過規定范圍時的質量。 3.2 回潮率 規定條件下測得的紡織材料、紡織品的含濕量。以試樣的濕重與干重的差數對干重的百分率表示。 3.5濕重 紡織材料、紡織品含有水分時的質量。 3.4干重 紡織材料、紡織品經一定方法除去水分后的質量。
4原理 稱取一定量的試樣,置于一定溫度的電熱烘箱內烘驗,使試樣中的水分蒸發,直至試樣達到恒重。從 原始質量和烘干質量的差異計算出回潮率。
5儀器和工具 5.1天平:稱量200 g,分度值10 mg。 5•2烘箱:附裝有天平,能進行箱內稱重和恒溫控制裝置的熱風式烘箱,溫度控制范圍50~150℃,靈 敏度±l℃。
6試驗試樣 按照GB/T 12411.1規定進行取樣。
7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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