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紡織品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品,隨著人們健康和環境意識的不斷增強,紡織品對人體的生態毒性和安全性問題也越來越多地得到關注。紡織品在染色過程中,染料分子通過吸附、擴散等多種化學或物理處理,從染液轉移到被染物上而使之染色[1]。目前,已經證實存在多種可誘發人體癌變的染料[2]。鑒于這些染料的嚴重危害,許多國家和世界權威組織相繼頒布了嚴格的法規和技術標準進行限制,除了熟知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外,歐盟委員會紡織品生態標簽(Eco-Label)(歐盟2002/371/EC指令)和國際環保紡織協會的紡織品生態標準(Oeko-Tex Standard 100)[3]都要求紡織品中不得使用對人體有直接致癌作用的9種染料(見表1),每種有害染料的檢測限量為50 mg/kg。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并發布的GB/T 18885-2009《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也規定不得使用這9種染料。
表1 9種致癌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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