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內外紡織品防紫外線評價體系的異同
1.1 標準構成
自1996年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兩國首次推出紡織品抗紫外線相關標準之后,各國相繼制定了相關的紡織品防紫外線的標準。直至目前,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已經制定了一系列的標準用于紡織品防紫外功能的規范。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制定了由測試和標注合一的標準:AS/NZS 4399-1996 《日光防護服 評定和分級》。美國制定了由預處理、測試、標注三部分組成的系列標準:ASTM D 6544《紫外線傳輸測試前紡織品制備規程》、AATCC 183-2004《紫外線透過織物的透射比和阻截率試驗方法》和ASTM D 6603《防紫外線紡織品標識指南》。英國制定了由測試和標注二部分組成的系列標準:BS EN 13758-1:2002《紡織品的防紫外線性能 第一部分 服裝織物的測試方法》和BS EN 13758-2:2003《紡織品的防紫外線性能 第二部分 服裝的分類和標識》。 我國制定了由測試和標注合一的標準GB/T18830-2009《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此外,國際抗紫外線測試協會還制定的UV 801標準,以評估紡織品的抗紫外性能,授予合格的紡織品防紫外輻射標簽,并由此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認證體系。這個體系的測試部分包括了紡織品預處理、測試和標注。
1.2 預處理
目前,在各國評價紡織品抗紫外性能的標準中,只有美國和國際抗紫外測試協會對紡織品有預處理的要求,即模擬了實際服用過程。在實際服用過程中,紡織品的損傷必會影響防紫外的性能,因此預處理更能鑒別真正優良的防紫外產品。表1為兩種標準的預處理形式。
表1 國際抗紫外線測試協會和美國預處理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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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標準中,在同一塊試樣上根據紡織產品的護理標簽進行40次洗滌后,進行100AFU的光照,再進行氯池水洗滌測試,最后結合織物的最終用途選擇洗滌或氯池水洗滌測試,整個過程模擬了相當于2年時間的服用情況。此標準最大的問題是測試時間長,在講究快效的生產模式下,很可能會影響生產周期。而抗紫外線測試協會制定的UV801標準中,對服裝織物則取多塊平行試樣根據護理標簽,對其中一塊試樣進行3或4次的磨損,對另一塊進行3或4次的洗滌測試;對遮陽織物進行2次的風蝕測試[1]。這個標準測試存在的缺陷是對服裝織物只進行了磨損或洗滌的單個因素處理,沒有把兩種影響因素綜合考慮;且日曬是服裝服用過程中受損的重要因素,此標準也并未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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