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染工廠的坯布、半成品和成品大都是纖維類易燃品,原布間、白布間和整裝車間等要注意防火,燒毛間明火作業,宜與相鄰車間分隔。生產廠房建筑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安全疏散等設計均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年版)》GBJ16-87的有關條文規定。印染生產中的燒毛、割絨、刷絨、起毛、磨毛等工序都有較多的灰塵和纖毛散發,使空氣污濁,影響工人健康和產品質量,在廠房設計時要考慮設置慮塵設施。
印染車間中溝道、管道較多,車間上部有給水管、蒸汽管、壓縮空氣管、電纜橋架等架空管線,地面下有排水溝、凝結水管、回水管等管溝,在設計時,要考慮這些溝道和管線的合理布置、標高的平衡協調及必須的預埋件。
廠房設計概要與技術措施印染企業廠房的設計要根據企業實際和用地條件、以及建廠地區的氣候條件等各種因素,綜合考評,確定設計方案。在總結生產實踐和經驗的基礎上,從設備選型環節開始選擇,并應用先進的技術措施,以確保印染生產穩定、優質、高效、安全。
設備選擇在印染廠的設備選擇中,應盡量選擇帶有排氣裝置的整機設備,如退煮漂聯合機的烘筒部分、絲光機的水洗槽部分、軋染機的烘筒部分等,都會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蒸汽;設備制造商在設備訂貨時,一般會向使用方提供帶機罩的封閉式排汽和不帶機罩的敞開式直接排汽2種選擇,應盡量選擇前者。一是這種封閉式排汽的孔徑、管道彎曲度系經過廠家計算的,排汽散熱效果比企業自行改造外排蒸汽的效果好;二是由于是廠家直接配置,設備外觀也更加整體而美觀。
廠房形式印染廠房的基本形式有帶排氣井的鋸齒型屋面廠房、氣樓式廠房和多層廠房等。一般情況下,在我國北部地區的印染企業以采用帶排氣井、朝南向鋸齒型屋面的廠房較為合適。南部地區則以采用氣樓式坡屋面廠房和多層廠房較為合適,如采用鋸齒型屋面廠房,因冬季不象北方地區寒冷,其鋸齒的方向也可以朝北。
鋸齒型屋面廠房應該盡量按東西向長、南北向短的來安排,這樣有利于設備順廠房的屋面鋸齒排列。如東西向短、南北向長,設備順屋面鋸齒排列,則由于印染設備較高且長,會出現東西向排一臺設備,堆布車不斷轉向的結果。如果設備垂直于廠房屋面鋸齒排列,不僅大梁高度升高,而且冬季大粱凝霧滴水,容易造成疵品。氣樓式坡屋面廠房應為跨數較少的條型式廠房,氣樓天窗的朝向有南北向與東西向2種。南北向在夏季日照少,冬季日照多,較東西向更為有利。
鋸齒型屋面的印染廠房屋面板不宜采用薄殼板、槽板等,應采用倒槽板、空心板,并且在一個跨度里從上坡到下坡一條,不宜多條擱在三角架上,保證板底平整,使水滴沿屋面板底往下淌。
廠房高度印染廠房的高度主要決定于設備高度,還要考慮車間采光、通風的要求。廠房檐口標高大約在8m左右,也有些廠高達9 ̄10m。一般而言,以最高設備的頂端為基點到檐口標高,至少要留有1.5~2m的空間高度。適當的高度有利于濕熱蒸汽的升騰,也可以減少因屋面加裝自然通風器或在屋面風機停用狀態下,室外自然風倒灌引起的氣流紊亂,造成排汽不暢。如果廠房高度過矮,因設備排列、堆布車擺放、化料臺設置等因素,必然影響室內氣流組織,不利蒸汽外排。
廠房柱網廠房跨度和柱距構成印染廠的柱網。選擇柱網尺寸應考慮工藝設備的尺寸和排列、工人操作、檢修、布車運輸的需要,又要考慮到建筑結構是否經濟合理,施工的可行性等因素。一般來說配置2臺1800幅寬設備時的廠房跨度以13.5~14m較為合理,柱距一般為:6m、7.5m、9m、12m。
廠房面積廠房的面積是否合理也是直接關系到室內氣流組織和散熱排汽效果的一個因素。有的企業規模較大,2 ̄3條生產線集中安排在1個大廠房內、總面積近2萬m2。采用集中式廠房設計,工藝的組織、半成品的運輸確實便利許多,但由于廠房過大,給廠房的氣流組織帶來了難度:一方面,大縱深型結構加大了補風量組織的困難程度;另一方面,前處理工序產生的大量濕熱蒸汽如因排汽不及時,很容易彌漫到后處理工序,造成后處理工序不應出現的滴水現象。如在前、后工序之間設置隔墻,則又影響了廠房內部的氣流組織,使補風、抽汽關系紊亂,影響使用效果。
近年來,有些企業采用按工藝流程對工藝設備進行合理地排列,干、濕車間盡可能隔開,平行獨立,分散式廠房設計的思路,使主要生產車間劃分清楚,便于管理,并能解決排汽滴水現象。只要建廠條件允許,這種設計思路不失為一個可供比較的選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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