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不同脫色方法的剝離率

從表中可以看出,保險粉法的平均剝離率為2.1%,堿性次氯酸鈉法的平均剝離率為2.7%,保險粉法的剝離率低于堿性次氯酸鈉法;從脫色過程看,保險粉法在測試溶液中可以迅速剝離顏色,但是脫色后的纖維接觸空氣后顏色會迅速恢復原來顏色,這可能是織物用還原染料染色的緣故,而堿性次氯酸鈉法脫色速度較保險粉法慢,但是效果良好,為永久性脫色。
2.2.2脫色后對定量分析中溶解過濾的影響
棉/粘膠纖維混紡織物的定量分析一般采用甲酸/氯化鋅法將混紡織物中的粘膠纖維溶解[1],粘膠纖維溶解后會變成粘膠狀液體,溶解后織物上的染料會被粘膠包覆從而使染料聚集,造成過濾困難。將用不同脫色方法脫色后的棉/粘膠纖維混紡織物按照甲酸/氯化鋅法溶解粘膠纖維,過濾情況如表3。
表3 脫色后用甲酸/氯化鋅法溶解后的過濾情況

通過表3可以看出,次氯酸鈉脫色后的試樣,在溶解過濾中過濾效果良好,優于保險粉法。還原染料經保險粉脫色后又回復顏色,殘留在織物表面的仍然是還原染色,而還原染料不溶于水,因此在過濾時,不溶于水的染料必然會包覆在粘膠狀液體中[2];而次氯酸鈉脫色原理與保險粉脫色完全不同,它是將還原染料氧化為可溶性物質,從而染料不會再回復到原來的顏色狀態。可見,脫色后對定量分析中溶解過濾過程起主要影響作用的因素并不是染料的剝離率,而是脫色的機理不同。
2.3甲酸/氯化鋅溶解方法和效果的比較
2.3.1凈干重量百分率
混紡織物的組分經定性鑒定后,選擇適當試劑溶解去除一種組分,將不溶解的纖烘干、稱重,從而計算出各組分纖維的百分含量。按式(2)計算纖維的凈干重量百分率。

P2=100-P1 (2)
式中:P1—不溶解纖維的凈干含量百分率,%;
P2—溶解纖維凈干含量百分率,%;
m0—預處理后試樣干重,g;
m1—剩余的不容纖維干重,g;
d—不容纖維在試劑處理時的重量修正系數。
在實驗過程中,棉/粘膠纖維混紡織物的重量會在剝色過程中有所損失,而對于織物只含有少量粘纖,棉占的比例遠大與粘纖的比例,這樣在計算纖維含量時認為染料的重量可以忽略,剝色的重量近似等于棉在剝色過程中損失的重量。由此計算棉含量時原公式可以改為:

P2=100-P1 (3)
式中:P1—棉纖維的凈干含量百分率,%;
P2—粘膠纖維的凈干含量百分率,%;
m0—前處理后樣品干重,g;
m1—脫色后樣品干重,g;
m2—溶解后樣品干重,g;
d—棉在試劑處理時的重量修正系數。
2.3.2溶解方法的比對
將經過堿性次氯酸鈉脫色的試樣分成兩組,每組10個樣品,按照GB/T2910.6—2009進行甲酸/氯化鋅法溶解粘膠纖維的實驗,其中一組是在70℃下溶解20 min.,另一組則在40℃下溶解2.5 h。實驗結果見表4和表5。
表4 70℃下甲酸/氯化鋅法溶解粘膠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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