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最先提出了以22種有害芳香胺為中間體的禁用染料之后,其它國家如歐共體、美國、日本等也采取了同樣的限制措施。為了與國際接軌,以利于我國紡織品出口和人民的身體健康,我國有關部門也采取了相應的對策,在提出禁用染料及助劑的同時,積極研究禁用染料的代用問題。
代用染料的研究和開發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必須使代用染料在染色性能(包括色光、工藝條件、上染率、固著率、提升率、勻染性、重現性、牢度等)、環境保護及價格等方面達到和超過原禁用染料的水平,因此不可能所有禁用染料都能立刻找到滿意的代用品,而且隨著有害中間體逐年增加,禁用染料的范圍也將相應擴大。
一、直接染料
在德國政府公布的118種禁用染料中,直接染料為77種,占65.2%,所涉及的有害芳香胺共有6種。其中含聯苯胺及其衍生物結構的禁用染料共有72種,占總數的93.5%,鄰氨基苯甲醚的有3種。
直接染料中被列入禁用染料的數量最多,但是已經開發的直接染料也最多,按照它們不同的結構,可分為:
1、二氨基化合物
這類化合物是取代聯苯胺及其衍生物的最重要的中間體,目前已經生產直接染料的有以下五種二氨基化合物。
二氨基二苯乙烯二磺酸(DSD) H2N-◇-CH=CH-◇-NH2
4,
(3,3-二磺酸)-4,
4,
氨基芳基雜環化合物 苯駢咪唑、口惡 二唑、苯駢噻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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