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方法A參照采用國際標準ISO 9073-4-1989《紡織品--非織造布試驗方法--第四部分:抗撕裂的測定》。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兩種測定非織造布撕破強力的方法,A法--梯形法,B法--落錘法。A法--梯形法 適用于各類非織造布。B法--落錘法 僅適用于其質量在120g/m2以下的薄型非織造布的撕破強力的測定。
2 引用標準GB 6529 紡織品的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 GB 8170數值修約規則 3 A法--梯形法
3.1 原理 將畫有梯形的條形試樣,在其梯形短邊中點剪一條一定長度的切口作為撕裂起始點,然后將梯形試樣沿夾持線夾于強力試驗機的上下夾鉗口內,對試樣施加連續增加的負荷,使試樣沿著切口撕裂并逐漸擴展直至試樣全部撕斷。
3.2 儀器
3.2.1 可采用等速牽引型(CRT)強力試驗機,也可采用等速伸長型(CRE)強力試驗機。仲裁性試驗或在發生爭議時,以CRE型為準。3.2.2 夾持試樣的夾鉗要有足夠的寬度使試樣的寬度被全部夾住,在測試時試樣在夾鉗口中不可有滑移現象發生。
3.3 取樣樣品上不得有影響試驗質量的明顯折痕和疵點,在距離布端1m以上處取樣,每個品種剪取1m長樣品。
3.4 試樣的制備3.4.1 在樣品上離開布邊100mm,按平行排列的方式裁取縱向和橫向試樣各10條。一般可比規定條數多裁一些,以供備用。3.4.2 試樣的尺寸:先裁剪成寬為50mm以及長度不得小于200mm的條樣。3.4.3 用梯形樣板(其尺寸如圖1所示)在條樣上劃出梯形的斜邊即夾持線,并在梯形短邊的正中處,剪一條垂直于短邊的10mm長的切口。
3.5 試樣的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按GB 6529規定對試樣進行預調濕和調濕處理。試驗在GB 6529規定的標準大氣中進行,仲裁性試驗采用二級標準大氣。
3.6 試驗步驟3.6.1 測試前校正好上下兩夾鉗之間的隔距100±1mm。3.6.
3.7 結果表示計算縱向和橫向的撕破強力最大值的平均值,單位為牛頓(N),計算到小數點后二位,按GB 8170修約后保留一位小數。
3.8 試驗報告a. 測試方法及儀器;b. 樣品名稱、代號、原料及混配比;c. 試驗結果:撕破強力以牛頓(N)表示,變異系數用百分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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