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阻燃整理劑
1979年8月3日歐盟官方雜志公布的歐盟指令79/663/EEC指出,用于紡織品和服裝上的阻燃整理劑三2(2,32二溴丙基)2膦酸酯(TRIS)對人體健康有害,應限制使用。
1983年6月6日歐盟官方雜志又公布了1983年5月16日頒布的歐盟指令83/264/EEC。該指令增加了兩種阻燃整理劑,三2(氮丙啶基)一膦化氧(TEPA)和多溴聯苯(DBB),指出這兩種化學物質對人體有害,不能應用于與人體皮膚直接接觸的紡織品中。Oeko2TexStandard100自2000年版本以后,明確規定禁止使用這三種阻燃劑。
2003年2月15日歐盟官方雜志上公布歐盟指令2003/11/EC,禁止使用五溴二苯醚或八溴二苯醚整理含量超過0.1%的紡織品。這兩種阻燃劑經常與三氧化二銻共同用于滌綸纖維阻燃整理。指令要求所有成員國在2004年2月15日前轉化為本國法規或行政指令,并最遲不超過2004年8月15日付諸實施。用于滌綸阻燃整理的十溴二苯醚,與三氧化二銻制成乳液,與五溴二苯醚和八溴二苯醚一樣,都是多溴二芳醚(PBBE),因此受到限制使用。
<<上一頁[1][2][3][4][5][6]
相關信息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