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紡織品安全性能檢測的重要性
(一)我國紡織品安全標準概況。自從有了紡織品,紡織品的標準化工作就在不斷地進行和完善中各種基礎標準、產品標準和方法標準相繼出臺并先后進行了修訂。從1982年起我國又制定了相應的紡織品有害物質的限量標準及相應的試驗方法,以后相繼發布了與紡織品安全性有關的國家標準近90項。正式實施了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03),《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GB/T18885—2002)、《紡織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測定》(GB/T17592—2006)、《紡織品致癌染料的測定》(GB/T20382—2O06)、《紡織品致敏性分散染料的測定》(GB/T20383—2006)等19項國家生態紡織檢測新標準也正式頒布實施,逐步完善了我國的紡織產品安全標準保障體系。目前正在制定的還有《紡織纖維中有毒有害物質的限量》國家標準。
通過制定和實施這些標準,對紡織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包括天然纖維、化學纖維、染化料助劑)和紡織品中的有害物質進行限量,可以提高紡織行業的生態生產意識,促進紡織工業采取有效措施,將最終紡織品的有害物質降低到最小限度。上述這些標準旨在提高紡織品的品質,適應全球的綠色消費”潮流,滿足社會不斷進步對綠色和生態消費的要求,擋住國外垃圾產品的進入,達到保證人們安全和健康的目的,為構建我國的安全健康紡織品標準體系奠定了基礎。
(二)纖檢人的責任。基于紡織品有以上諸方面的安全隱患.國家標準保證了紡織品的基本安全性廣大的紡織企業和經銷單位積極配合執行有關標準,努力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健康的紡織品。作為質檢人、纖檢人,針對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紡織用品的安全隱患.纖檢人應該在確保紡織產品安全性方面發揮自己獨特的作用。具體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1.引導生產企業生產符合有關產品標準、《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及生態紡織品技術要求的產品。一是加大紡織品安全的宣傳。應加強環保意識和安全性紡織品生產、消費的宣傳,建立專門的、安全性紡織品信息咨詢機構,使紡織企業和消費者真正具有環保意識:重視紡織品安全性信息的收集,幫助我國紡織和服裝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外在紡織品服裝領域對有害物質限量的最新要求和認證標準。二是加強對紡織品安全性的研究。紡織工業的生產鏈包括原料加工、紡紗織造、印染、后整理加工和制品加工等。紡織品中的有害物質除生產工藝不當會過量殘余外,有部分是上游原料帶來的。因此,我們對紡織品安全性的研究必須從原料的生產、加工到半制成品生產過程有害物質含量指標及檢測方法、功能性產品的評價方法及對紡織品可降解性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的研究,積極為生產企業選擇原料和全健康性奠定基礎。三是開發安全性產品.取得國際認證。安全性紡織品是未來的發展趨勢,紡織企業開發安全性產品應重點抓好四個環節:(1)進行安全性設計。注重設計易于回收、節能、耐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不影響健康的產品。(2)實施安全性生產。按生態工業模式,實現清潔生產,盡量避免使用有毒有害原輔料,減少生產過程中的能源和材料浪費,減少廢棄物。(3)鑄造生態品牌。紡織企業產品應符合環保要求,要取得國際環境標志.創造綠色品牌。(4)實行生態包裝。紡織企業要按照進口國的要求,采取使用后利于回收再利用或易于自然分解的綠色包裝。
2.提高檢測水平。根據紡織品產品標準及安全標準。完善相應檢測手段,學習先進的檢測知識,提高檢測水平。結合我國國情和當地實情,制定相應的檢測依據,或制定相應的地方標準密切關注國際上相關法規的動態,制定系列與國際接軌的”綠色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并使之成為國際認可的標準。國外生態紡織品標準列入考核的內容多,公布的檢測方法很少,未公開的檢測方法都具有相當的難度。被列入歐洲的紡織品有害物質清單的項目中,我國仍有不少項目沒有統一的檢測方法。我們應加強對紡織品有害物質檢測方法方面的研究和探討。我國的紡織產品安全標準也存在著部分現行標準水平相對低于國際標準.技術標準滯后于國際標準:標準的具體內容和項目設置不夠詳盡.標準涉及產品分類較籠統模糊,專用性不強等缺陷。所以,還應該不斷改進管理標準體系.完善技術標準體系,逐步與國際先進標準體系接軌。
3.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對生產、銷售、使用(包括學校,醫院,賓館、餐飲及其他服務行業)紡織品的單位、部門積極宣貫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使不合格、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不得出廠銷售、在市場流通、供消費者使用;規范市場行為,嚴防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市場,加強對批發市場和專業市場的監管;堅持“打擊假冒,保護名優”兩手抓;積極引導和幫助有關商品進貨單位和銷售市場建立健全商品質量自律機制的同時.根據群眾舉報和顧客投訴的熱點問題.依法進行查處.為紡織品市場保駕護航。
4.正確引導消費。消費者大部分缺乏專業知識,對紡織品安全性難以辨別、不會選擇。所以.作為專業纖檢部門應向社會發布能夠指導消費的信息。比如:一看:消費者在選購紡織品時首先看產品上有無符合性說明,標明“嬰幼兒用品”、(GB18401)A類、B類或C類字樣的產品應該是符合國家基本安全標準要求的。消費者在選購紡織品和服裝時.尤其是一些香味毛巾、香味手帕等,要避免購買。內衣,尤其是嬰幼兒用品.盡量買那些素色、小面積印花圖案的產品所用染料、涂料越少越好,盡量不要買印花摸起來較硬的紡織品。內衣以及嬰幼兒服裝,穿之前最好洗一洗,檢查一下童裝的扣子是否牢固。仔細查看衣服的標簽,如:有無不可干洗的標識、安全類別A類,及看耐久性標簽是否縫在外表面;金屬附件有沒有孩子可觸摸到的毛刺,是否尖銳;拉鏈頭是否容易脫卸;褲子前開口處用紐扣而不可用拉鏈領口帽邊最好沒有繩帶,外露部分繩帶的長度不可超過14cm不購買色彩過艷、面料挺硬的衣服.以免有害物質超標(如甲醛、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最好不選擇經特殊整理的衣服,如:不起皺、不縮水、不退色、易去污的商品。二聞:購物前應先聞一下產品是否有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魚腥味、芳香烴味香味等氣味。三洗:購買的衣服最好水洗后或放置晾曬1到2個星期再穿,能減少甲醛含量。
總之,紡織品安全問題是系統性問題,它所涉及的法律法規、管理及體制問題是我們纖檢部門面對的大問題.它需要我們纖檢人在國家不斷完善紡織品安全標準保障體系的前提下,對與纖檢有關的紡織品進行安全質量監督,確保在執法監督過程對紡織品進行安全質量檢查時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標準可執行,給人們一個放心消費、生活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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