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Oeko-TexStandardi00等標準中,4一氨基偶氮苯屬于禁用芳香胺中的MAK(III)A2組中的一種。國外大部分現行相關標準法規都將4一氨基偶氨苯列入禁用芳香胺行列,如德國《食品及日用消費品法》$~lOeko—TexStandard100《生態紡織品標準100)>的最新版本。而在國內,GB18401-2003《國家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9601—2004染料產品中23種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測定》和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質限量》這三個分別涉及紡織品、染料、皮革制品的標準都沒有將其列入。在GB/T17592—2006雖然已將其列入禁用芳香胺表中,但該標準明確指出目前尚無合適方法,歐盟EN14362—1:2003也指明,4一氨基偶氮苯在該標準規定方法條件下進行檢測時會分解得到苯胺與對氨基苯。
針對4一氨基偶氮苯特殊的分子結構以及常規的檢驗方法無法對其進行檢測,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09年3月l9日發布,并于20l0年2月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GB/T23344—2009《紡織品4一氨基偶氮苯的測定》,規定樣品在堿性介質中以溫和的還原條件下提取4一氨基偶氮苯,解決了國標中測定4一氨基偶氮苯的空白。
6B/Tl7592—2006~HGB/T23344—2009兩個標準共同組成了紡織品禁用偶氮染料系列檢測方法的國家標準。
3試樣預處理
試樣的預處理包括以下步驟:取樣、(抽提)潤濕、還原裂解、萃取、濃縮、定容。結合平時對紡織品偶氮檢測積累的經驗與體會,討論以下幾點:
(1)對于禁用偶氮染料的檢測,紡織品偶氮檢測取樣是關鍵,當取樣方法不同時,有可能導致試驗結果的不同。對于單一顏色的產品、均勻混色或類似效果的產品,試驗的取樣無特別要求,對于由纖維或顏色不同的多組件組成的紡織產品,則單獨對每個組件分別檢測。在前處理方法中,國標將試樣主要分為滌綸織物和非滌綸織物,由于滌綸織物絕大多數是分散染料經過高溫高壓染色的,采用氯苯或二甲苯回流的方式對織物先提取染料的預處理方法,再用常規的前處理方法達到檢測的目的。而歐盟標準分為化纖類織物和非化纖類織物,但對滌棉混紡織物的前處理沒明確規定。通過經驗對滌棉混紡織物的檢測,同時采用兩種方法分別檢測較好,既用滌綸的前處理方法進行檢測,也用非滌綸的前處理方法進行檢測。通過參考兩種不同前處理方法所得的結果,這樣可以很好地控制織物因染色牢度的不同而造成檢測差異,保證檢測結果的可靠性。
(2)保險粉還原程度的好壞直接影響到偶氮染料檢測結果的準確與否,由于保險粉溶液放置不到5min就出現了明顯的損失隋,在實際操作中可直接加入定量的保險粉固體到70℃的反應器中,這樣減少了加入還原劑這步前后試樣因時問的差異造成結果偏差,而且該操作方便、快捷。
(3)在加標回收實驗中,回收率普遍不高,當加入少量苯胺后發現,回收率可提高5% ~10%,可能是有效降低反應器中織物對加標物質的吸附,或苯胺的加入對加標物質起到了“保護”,減小了環境對其影響。
(4)在日常檢測中,對同一批樣品如果我們同時采用GB/T17592—2006(或者EN14362:2003)和GB/T23344—2009兩種方法進行判定,這樣大大加大了工作量。歐盟EN14362—1:2003中指明,4一氨基偶氮苯在該標準規定的方法條件下進行檢測時會分解得到苯胺與對氨基苯,當使用EN14362—1等方法的還原條件測試時,我們可在芳香胺混標中加入定量的苯胺,將苯胺標量編輯到計算方法中,根據所測苯胺的數據來對4一氨基偶氮苯進行定性、定量的初判,曹錫忠指出所測苯胺的濃度為大于9.84mg/L時,需再采用4一氨基偶氮苯的專門方法檢測確定其的含量。采用這樣的方式可大大降低偶氮染料的檢測工作量,以及保證了減少了4一氨基偶氮苯的漏判。
<<上一頁[1][2][3][4]下一頁>>
相關信息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