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檢驗標準
織造機械目前尚無國家標準,現行標準為行業標準。供需雙方應在合同上明確規定有關技術參數以及其他特殊要求,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檢驗依據。制造廠有自己的企業標準,作為內控標準使用。
4.檢驗項目和檢驗方法
在織造機械標準中,一般均明確規定如下檢驗項目:技術參數、尺寸規格、主要質量指標、關鍵零部件的技術要求、裝配要求、空車運轉的技術要求、噪音、功耗、電氣絕緣、自動化動作可靠性、安全措施等。在標準中還規定必須說明的檢驗方法,防止驗收時,雙方概念不一致而發生糾紛。根據合同要求,針對需方處于濕熱地帶、高原地帶的特點,必須檢驗電氣設備的耐高溫、防潮濕、防銹、高海拔等措施是否符合規定。另外,機器外觀、電鍍、油漆、包裝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并應進行必要地檢驗。
5.主要生產廠家及輸往國家、地區
目前生產出口織造機械的主要廠家有:沈陽紡織機械廠、鄭州紡織機械廠、邵陽二紡機廠、邯鄲紡織機械廠、中國紡織機械廠、咸陽紡機廠等。織造機械主要輸往南亞和東南亞國家和地區。
6.包裝及運輸
包裝應符合出口織造機械指導性技術文件的規定。產品裝箱出廠后,在有良好防雨、防水浸及通風的貯存條件下,包裝箱內產品防潮、防銹有效期為一年。
在包裝運輸中,應隨時注意防雨、防水浸并在車、船上捆扎牢固,制造廠的包裝箱設計應充分考慮需方所處地區及運輸條件,防止在運輸過程中出現散箱事故。
7.生產及訂購注意事項
<<上一頁[1][2][3]下一頁>>
相關信息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
推薦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