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程序
7.1根據制造商的建議校準抗靜電計。這種校準應該被重復定期校正(見10.3)
7.2樣品測試條件:應在一個適合的測試的房間,在反映關于織物的抗靜電的信息需要的的條件,一個既定的濕度。
7.2.1要求抗靜電的處理的大多數織物,在相對濕度20度時,有靜電臨界傾向,此時測量抗靜電最有意義。
7.2.2至少相對濕度40度才可以使用測試。
7.2.3特殊的要求其它相對濕度可以被使用。例如醫院手術房使用被單、薄膜、織物等需在21+1.9℃(70+3.5F)相對濕度50%+2%RH預處理,測試抗靜電。(見11.2.1)
7.2.4條件在24℃(75F)的在預定的相對濕度的樣品最少的4 小時和對在地毯和重的紡織品的情況下的24 小時更適宜。充分安靜放置1小時后等更好的條件,抗靜電力值變化少于5%。
7.2.5如果測量一個廣闊的范圍的條件下的抗靜電力的必要,附加的檢驗可能在24℃(75F在℃65%被測試)。
7.3 通過放射性條,隨意去除織物雙面的靜電(見11.4)。
7.4 將檢驗樣品放置在與電極確切聯接。連接應該:當在織物和電極之間額外增加電壓,應用測試方法時,檢驗結果不受影響。
7.4.1在使用平行的平面電極的設備的情況下,以對電極垂直的鄰近邊界的檢驗的方向放置檢驗樣品與電極接觸。直接測量兩個長度和寬度方向中的織物的抗靜電由于負載將跟隨最小的抗靜電的路徑,僅僅記錄較低讀數作為記錄。
7.4.2同心的圓環電極,負載自動地跟隨最小的電阻的路徑。
7.5測量根據操作的指令的檢驗樣品的抗靜電和所使用的特殊的抗靜電表的過程。允許電流用1分鐘穿過檢驗樣品,以及直到恒定讀數被獲得。恒定的抗靜電的標準是在對半徑R每分鐘少于0.1個單元的值變化。達到恒定讀數的時間可能隨著應用的電壓隨著檢驗抽樣的抗靜電力的變化。長時間高電壓可能破壞織物。
7.6對于判定目的,在用1分鐘一英寸電極分別以80-100伏特應該用于平行的平面結構,和對于同心圓環情況的類似電壓。(見11.6)
7.7避免在儀器的織物檢驗樣品任何一個傳導靜電,影響測試結果。
8.評價
8.1 計算單位面積最接近的抗靜電歐姆值:
8.1.1 平行的電極情況:
R=OⅹW/D
其中:
R代表單位面積歐姆值。
O代表測量的電阻歐姆值。
W代表織物樣品的寬度。
D代表電極之間的距離。
8.1.2 同心的圓環情況:
R=2.73(O)/Log Rο/Ri
其中:
R代表單位面積歐姆值。
O代表測量的電阻歐姆值。
Ro代表電極外圍半徑。
Ri代表電極內圍半徑。
8.2 計算每批每個樣板的平均抗靜電力。
8.3 計算每批每個樣板的R的對數值。
9.報告
9.1報告下列的信息:
9.1.1每批每個樣板的R對數值。
9.1.2 測試樣品的編號。
9.1.3 使用的相對濕度和溫度。
9.1.4如果平行的平面電極使用,直接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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