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澳大利亞政府公告(消費者保護公告2010年第6號文件)[11]
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于2010年1月25日提議在可能與口腔接觸的玩具、兒童護理用品以及≤36個月的嬰幼兒喂食用器皿中禁用DEHP.該提議要求DEHP在此類產品中的含量應小于l%.
2010年3月2日澳大利亞政府頒布第6號消費者保護公告,要求在某些玩具、兒童產品、喂食用具中DEHP的含量不得超過l%.該公告對DEHP提出臨時禁用,有效期為18個月.公告聲明以下為不安全產品:(1)給小于36個月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喂食用具中DEHP含量超過1%;(2)會被36個月以下兒童放入13中吮吸或咀嚼的且DEHP含量超過1%的產品部件.
4結語
目前,有關鄰苯二甲酸酯作為環境激素可能對人體或環境造成危害的研究還在繼續,其限用或禁用的范圍也許會隨著研究的進一步深入而擴大.但禁用的6種鄰苯二甲酸酯對玩具、兒童用品以及紡織類產品的生產及其安全性能所帶來的影響已顯而易見.各相關領域應加強對現有產品、工藝、配方和質量監控的清查和管理,避免因誤用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與此同時,加強對替代產品的開發和應用研究也是應對危機的積極和有效的手段,各方均應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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