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日常的纖維含量檢驗工作中發現,目前有些紡織品存在聚酯纖維與聚乙烯纖維混紡的情況,但是GB/T 2910—2009《紡織品 定量化學分析》及其他常用的紡織品檢測標準中并沒有提供相應的定量方法。為此本文結合實際工作的經驗,對這種混紡產品的定量方法進行了探討。
1試驗原理及步驟
1.1 樣品
人工混合的已知比例的聚酯纖維/聚乙烯纖維混合物。
1.2 試劑
定量分析試劑: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方法的使用性和可操作性,用于定量的試劑力求從檢驗室最常用的試劑中進行選擇。從紡織行業標準FZ/T 01057.4—2007《紡織纖維鑒別試驗方法 第4部分:溶解法》中可以看出聚酯纖維與聚乙烯纖維在98%的濃硫酸中的溶解性能是不一樣的,聚酯纖維溶于濃硫酸但聚乙烯纖維是不溶的,而且濃硫酸是一種常用的試劑,很容易獲得,因此我們選擇質量分數為98%的濃硫酸作為定量分析的試劑。
殘留物洗滌中和試劑:采用GB/T 2910.11—2009 中4.2的稀氨水溶液,即將80mL濃氨水(ρ=0.880g/mL)加水稀釋至1L。
質量分數為75%的硫酸溶液: 將700mL濃硫酸(ρ=1.84g/mL)加入到350mL水中,溶液冷卻到室溫后,再加水至1L。
1.3 試驗原理
用質量分數為98%的濃硫酸把聚酯纖維從已知干燥質量的混合物中溶解去除,收集剩余物,清洗、烘干和稱重,計算得出聚乙烯纖維的質量百分比,再由差值得出聚酯纖維的含量。
1.4 試驗條件
將2.1中的混合物在溶解溫度為25℃、50℃、90℃的條件下分別溶解10min、20min,每種試驗條件做10個平行樣,以10個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最終結果,通過對各種試驗條件得到的最終結果的比較,找出最佳的試驗條件。
1.5試驗步驟
按照GB/T 2910.1-2009《紡織品 定量化學分析 第1部分:試驗通則》規定的程序進行試樣的準備,然
把準備好的試樣放入三角燒瓶中,每克試樣加入100毫升質量分數為98%的濃硫酸溶液,塞上玻璃塞,輕輕搖動燒瓶將試樣充分潤濕,在不同的水浴溫度下振蕩不同的時間。
將殘留物連同濃硫酸溶液一起轉移到裝有適量質量分數為75%的硫酸溶液的燒杯中,然后再將殘留物用已知干燥質量的玻璃砂芯坩堝過濾,真空抽吸排液。
冷水連續洗滌若干次,稀氨水中和兩次,再用冷水洗滌若干次,抽吸排液。
最后將坩堝和殘留物烘干、冷卻、稱重、計算得出聚酯纖維/聚乙烯纖維各自的百分比含量。
2試驗結果及數據分析
試驗結果的凈干含量百分率用以下公式計算:
P1 =
P2 = 100 - P1
式中: P1 — 聚乙烯纖維的凈干含量百分率,% ;
P2 — 聚酯纖維的凈干含量百分率,% ;
m0 — 溶解前混合物的干重,g ;
m1 — 殘留物(聚乙烯纖維)的干重,g ;
d — 聚乙烯纖維經溶解后的質量修正系數,本試驗的結果計算均采用1.0。
試驗結果與人工配比的差異如表1所示。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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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以上數據均為10個平行樣的平均值。
3結論
試驗證明,采用98%的濃硫酸對聚酯纖維/聚乙烯纖維混合產品進行定量,在各種常用的試驗溫度和溶解時間的條件下得到的結果與實際配比都比較接近,如表(1)所示。如果選擇25℃、10分鐘作為試驗條件就比較高效、節能,而且此試驗條件下的試驗結果與實際配比最接近,絕對誤差在1%以內,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因此可以把25℃、10min作為最佳的試驗條件。
此方法可操作性強,不需要特殊的試劑或設備,將其作為此類產品的定量方法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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