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紡織品的化學安全性問題
國際服裝品牌和買家對功能紡織品安全問題的關注程度在13益增加,歐盟REACH法規、美國消費品安全改善法(CPSIA)的出臺也對功能紡織品提出了若干涉及安全性的新要求。為此,國際品牌不斷更新自己服裝產品的禁用化學品要求。實際上,無論是法規還是服裝品牌,其對禁用化學品的要求不會僅僅針對功能紡織品,但功能紡織品是化學品使用較為密集的產品,往往容易產生化學安全性問題。我國個別生產企業和研究機構經常將注意力集中在追求功能性指標上,而沒有注意到安全性問題,這便制約了功能紡織品的發展,尤其是難以得到國際市場的認可。
1.1品牌和客戶要求
目前,民用功能紡織品應用較多的是運動和休閑類服裝品牌,從歐美著名運動品牌(如耐克、阿迪達斯、彪馬等)和著名服裝品牌(如瑪莎、H&M、Gap、A&F等)在中國的采購質量要求來看,不管是功能性紡織產品,還是普通紡織產品,均有化學安全性要求,而且兩者要符合同一化學安全性要求。
德國是目前全世界對紡織品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國家之一,無論是法規要求還是品牌要求都比較全面和嚴格。某世界著名的德國體育品牌服裝的安全質量要求比較具有代表性,其對服裝產品制定了較為嚴格的化學安全要求,即普通服裝和功能性服裝應執行相同的化學安全性標準。表l為該品牌部分可能涉及功能紡織品的化學安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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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1可知,其要求是非常嚴格的,如總鉛含量、鄰苯二甲酸鹽含量、甲醛含量、可萃取重金屬含量、pH值、阻燃劑要求等,各項指標幾乎全是目前世界著名服裝品牌中最嚴格的質量要求。
英國瑪莎公司對功能紡織品的質量要求比較明確,在其質量手冊中對部分存在化學安全風險的功能紡織品提出了單獨要求。明確要求拒水整理產品中PFOS和PFOA的含量不得超過1mg/kg,而且要求在使用含氟拒水整理劑時,必須要求助劑供應商出具關于助劑中PFOA含量的書面確認書。對進行抗菌、阻燃整理的產品則必須得到瑪莎公司的同意授權,且不得對兒童產品進行抗菌、阻燃整理,阻燃整理產品中五溴(Penta)、六溴(Hexa)和八溴(Octa)類阻燃劑含量不得超過5ms/kg。PVC涂層整理需經瑪莎公司授權,不得用于兒童產品。不準對兒童內衣和嬰兒產品進行樹脂整理,樹脂整理產品中的甲醛含量要求不得超過75ms/kg(游離水解甲醛,水萃取法)和300mg/kg(釋放甲醛,蒸汽吸收法),嬰兒產品甲醛含量不得超過20m/skg(游離水解甲醛)。
1.2歐盟REACII法規要求
自2007年6月1日歐盟REACH法規開始實施至今,其具體要求陸續出臺,ER ACH法規對功能整理紡織品的影響也日漸突出。ERACH法規對化學品的主要管控措施是注冊、限制、通報和授權,少數功能整理產品,如芳香整理、微膠囊整理等具有故意釋放特征的產品可能需要注冊,而大部分功能整理產品需要注意其中所含的化學物質是否能夠滿足限制和通報的要求,即對功能整理紡織產品中所含有的化學物質,分別有針對性地實施限制、通報措施。功能整理需要通過施加化學品和化學物質來實現,因而能否滿足REACH法規的要求是值得注意的主要問題之一。REACH法規附件l7規定了限制化學品的具體要求,基本上沿用了原歐盟指令76/769/EEC的規定。需通報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是經過一定程序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分期分批公布的。目前已公布了46種SVHC候選清單,預計ECHA可能將1200種物質列入SVHC清單。
就目前已公布的46種SVHC候選物質來看,對功能整理紡織品的影響主要集中在阻燃整理、涂層防水整理和抗菌整理三個方面。其中,六溴環十六烷(HBCD)是全球禁用的第三大溴系阻燃劑,主要用于合成纖維制品;三(2-氯乙基)磷酸酯(TECP)鹵磷酸酯類阻燃劑,為致癌物質;硼酸是無機阻燃劑和有機硼系阻燃劑的主要原料;短鏈氯化石蠟可被用作紡織品阻燃劑;鄰苯二甲酸酯是PVC涂層的增塑劑,添加后可提高涂層的彈性和延展性;氧化三丁基錫化合物有時被用作抗菌除臭整理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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