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證明,建立在以概率論和數理統計科學為基礎上的抽樣檢驗方法標準應用于產品質量檢驗時,雖然也存在著誤判和錯判的可能,但人們可以把這種誤判和錯判的風險控制在要求的范圍內。
3 我國抽樣標準的比較分析
上世紀末以來,我國也參照國際標準,陸續制定和發布了相關的抽樣檢驗標準,基本上構成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抽樣檢驗標準體系,在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方面發揮了較大作用,為質量檢驗工作者提供了抽樣檢驗的依據。如指導如何選擇驗收抽樣檢驗方案的標準GB/T 13393《驗收抽樣檢驗導則》,指導如何實施隨機抽樣的標準GB/T 10111《隨機數的產生及其在產品質量抽樣檢驗中的應用程序》、指導選擇樣本量的標準 GB/T 4891《為估計批(或過程)平均質量選擇樣本量的方法》[1]。目前我國的抽樣標準也在修訂和整合之中,計數抽樣檢驗修訂整合為GB/T 2828(11部分,還有4部分未發布),計量抽樣檢驗修訂整合為GB/T 6378(5部分,還有3部分未發布)。另外還有流動批抽樣檢驗、散料抽樣檢驗標準。這些抽樣標準基本上能滿足不同行業、不同產品特性、不同檢驗場合的需要。從使用標準方來看,有產品生產方、接受方(采購方)和獨立第三方使用的;從產品質量指標特性來比較,有計數抽樣和計量抽樣標準;從抽檢方法型式來比較,有調整型和非調整型標準;從抽樣次數來比較,有一次抽樣、二次抽樣和多次抽樣、序貫抽樣。無論哪種抽樣方法,它們都具有以下三個共同的特點:一是產品必須以“檢查批”形式出現,檢查批分連續批和孤立批。二是批合格不等于批中每個產品都合格,批不合格也不等于批中每個產品都不合格。三是樣本的不合格品率不等于提交批的不合格率[2]。4 現行SN紡織標準中引用抽樣標準的誤區
4.1 現行標準中的抽樣比例方法不科學
過去,大多數進出口紡織品抽樣檢驗一般采用百分比抽樣,這種檢驗方法把抽檢樣本數與交檢批總體數固定在一個規定的比值上如10%。可實際上卻存在著即使是質量相同的產品,卻因交檢批數量多少的不同卻受到不同的處理,容易造成大批嚴小批松的現象。而且隨著交檢批總體數量的增多,即使按一定的百分比抽樣,樣本數也是相當大的,不能體現抽樣檢驗在經濟性方面的優點。百分比抽樣檢驗方法不合理的根本原因是沒有按照數理統計科學方法去設計抽樣方案。目前,這種抽樣檢驗方法已在國際上逐漸被淘汰。
4.2 抽樣標準的引用不恰當
隨著對抽樣理論認識的提高,有些紡織品的抽樣檢驗開始引用國家的抽樣標準,這是一大進步。但抽樣標準繁多,數理統計和概率理論比較難以理解,又造成了引用標準的不當或不適用。如對進出口紡織品檢驗到是按連續批對待還是按孤立批?日常檢驗批與檢驗監管批、市場監督抽查批是否應該引用不同的抽樣標準,眾多檢驗工作者執有不同意見,爭議較多。目前在進出口紡織品的抽樣檢驗中引用的GB/T 2828.1和GB/T 2829標準就存在爭議。
4.3 實施抽取樣本的方法不科學
過去抽取樣本說是隨機抽樣,實際是隨意抽樣、便利抽樣,主觀隨意性大,樣本的檢驗結果不穩定,重現性、再現性也差,嚴重影響了樣本的檢驗結果。抽樣檢驗是依據樣本的檢驗結果對全批產品做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要求樣本能真實正確反映批的質量,除了要求有科學的抽樣方案外,還要有科學的抽取樣本方法。如果檢驗批的均質性很好,無論怎樣抽取樣本,樣本都能真實正確反映批的質量。但實際檢驗工作中,批的質量不可能絕對均勻,甚至很不均勻,抽取樣本的方法就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了。因此實施樣本的抽取也一定要按照一定的規則來做,關于這方面我國標準GB/T 10111作了明確規定,可以按產品特性加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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