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絨,來自克什米爾的傳承,山羊絨是絨山羊在毛根處生長的一層細密而豐厚的絨毛,簡稱羊絨。由于亞洲克什米爾地區(qū)在歷史上曾是山羊絨向歐洲輸出的集散地,所以山羊絨在國際市場上習(xí)慣被稱為Cashmere,中國采用其諧音為“開司米”。
人類使用山羊絨的歷史遠比應(yīng)用綿羊毛的時間早。在鐵器還未出現(xiàn)的原始社會時期,人們就用從山羊身上自然脫落和用手拔取的羊絨進行紡線,但要從綿羊身上取毛卻是在剪刀發(fā)明之后才規(guī)模使用。18世紀英國人用山羊絨制成專用的“宮廷服裝”,外觀極為高貴。我國早在唐代,用山羊又細又柔軟的“內(nèi)毛”(絨)織出來的羊絨毛布稱為“絨褐”,既輕又暖,深受人們喜愛。明代《天工異物》一書中還敘述了生產(chǎn)羊絨布的方法:用手指“拔絨”,然后“打線織絨褐”。
人類使用山羊絨的歷史雖然很早,但工業(yè)化生產(chǎn)只是在近代才得以實現(xiàn),這主要是由于從絨山羊身上抓下來的原絨中混有大量“粗毛”,而要把“絨”和“毛”用機械使之分離,需要特殊的“分梳”技術(shù)和設(shè)備。19世紀時,這項技術(shù)是被英國壟斷的。20世紀后,美國、日本和中國香港才相繼有了羊絨分梳的廠家。20世紀60年代初我國制造了國產(chǎn)第一代羊絨分梳機BC273,開始用自己分梳的羊絨制造最終成品出口。20世紀80年代,我國鄂爾多斯、天山等企業(yè)率先引進了日本等國的羊絨分梳和分梳工藝。
羊絨之所以矜貴,首先是因為物以稀為貴。一只絨山羊每年產(chǎn)無毛絨(除去雜質(zhì)后的凈絨)50克—80克,平均每5只山羊的絨才夠做一件羊絨衫;其次是因為山羊絨纖維的細度,細度是指羊絨纖維橫截面直徑的長度,羊絨纖維細度越細,纖維與皮膚接觸的時候的接觸面就小,感覺就會越柔軟、舒適,從而大大減少了羊絨制品對皮膚的刺癢感,這也是羊絨制品可以貼身穿著的主要原因;再次是山羊絨纖維的長度,長度指的是羊絨纖維兩端點之間的距離,在同等細度的情況下,山羊絨纖維越長越好。消費者購買的精紡羊絨衫就是使用比粗紡羊絨衫更長的羊絨纖維加工而成,就更加精致、高貴了;最后,山羊絨是具有典型鱗片結(jié)構(gòu)的纖維,鱗片層起到保護山羊絨不受外界條件的影響而引起性質(zhì)的變化,并賦予羊絨纖維柔和的光澤和華麗的外觀的作用。由于鱗片的存在,并且鱗片生長具有方向性,因而使得羊絨制品具有良好的縮絨特性,這種縮絨的結(jié)果使人們可以得到表面絨毛密布、手感舒適的羊絨制品,這也是羊絨制品不可機洗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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