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技術規范規定了紡織產品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實施與監督。紡織產品的其他要求按有關標準執行。
本技術規范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裝飾用紡織產品。出口產品可依據合同的約定執行。
附錄A中所列舉產品不屬于本技術規范的范疇,供需雙方另有協議或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技術規范的引用而成為本技術規范的條款。幾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技術規范,然而,鼓勵根據本技術規范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技術規范。
1、GB/T 2912.1 紡織品 甲醛的測定第1部分:游離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2、GB/T 3920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1997,eqv ISO 105 X12:1993)
3、GB/T 3922 紡織品耐汗漬色牢度試驗方法(GB/T 3922-1995,EQV ISO 105-E04:1994)
4、GB/T 5713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水色牢度(GB/T 5713-1997,eqv ISO 105-E01:1994)
5、GB/T 7573 紡織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測定(GB/T 7573-2002,ISO 105-E01:1994,MOD)
6、GB/T 17592.1 紡織品 禁用偶氮染料檢測方法 第1部分:氣相色譜/質譜法
7、GB/T 18886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唾液色牢度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技術規范。
3.1紡織產品 textile products
以天然纖維和化學纖維為主要原料,經紡、織、染等加工工藝或再經縫制、復合等工藝而制成的產品,如紗線、織物及其制成品。
3.2 基本安全技術要求 general safety specification
為保證紡織產品對人體健康無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3.3嬰幼兒用品 products for babies
年齡在24個月以內的嬰幼兒使用的紡織產品。
3.4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products with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的大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
3.5非真接觸觸皮膚的產品 products without direct contact to skin
在穿著或使用時,產品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或僅有小部分面積直接與人體皮膚接觸的紡織產品。
4 產品分類
4.1 產品分為3類:
A類:嬰幼兒用品;
B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C類: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
附錄B給出了3類產品的典型實例。
4.2 需用戶再加工后方可使用的產品(例如:面料、絨線)根據最終用途歸類。
5 技術要求
紡織產品的基本安全技術要求見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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