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生產過程中由于電氣線路短路、設備漏電或靜電產生火花而引起火災。電氣安裝不符合要求,使用不當或線路老化損壞,可引發火災。
(8)建筑物布局不合理,生產、生活用火的火星或煙囪飛火等濺落在坯布庫、成品庫、危險品庫內,引燃可燃物,可造成火災。
(9)危險品庫內電氣設備防爆不符合要求,通風設施不完善,可能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達到爆炸極限,遇火源可能發生火災爆炸。
(10)棉紡織印染生產中的變配電裝置、變壓器、照明燈具、電纜、電線、用于生產工藝參數檢測顯示的電氣控制裝置、電氣儀表、計算機及其他帶電設備等均存在火災危險性。
(11)印染設備的轉軸與布坯摩擦、設備運轉都會產生靜電,靜電火花有可能成為點火源。
(12)生產區內較高建筑物在雷雨天存在著被直接雷擊或感應雷擊的危險。此外,雷電波侵入可造成配電裝置和電氣線路絕緣層擊穿而產生短路,引起燃燒和爆炸。
(13)運輸、裝卸原料的車輛、機械設備進入庫區時,不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排氣管噴火或機械摩擦撞擊產生火花,引著可燃物起火。
3安全技術措施建議
(1)各類染料、輔助溶劑應設專用倉庫,分類存放,對相互抵觸的物品不得混放并保持庫區良好的通風。生產車間不得將危險原料存放現場,應按當天生產使用需要量領取,將其在專用室內配成水溶液后再進入現場使用,勺、盤等容器不得混用。
(2)容易發生事故危及生命安全的場所和設備,均應有安全標志,并按《安全標志》進行設置。坯布庫、成品庫和危險品庫應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主廠房內應設置“禁止吸煙”標志。
(3)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裝置內其他壓力容器的安全設施應齊全完好,并且應做到定期校驗。液化石油氣瓶組間與燒毛機等散發明火的地點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5m。
(4)防止導熱油鍋爐火災發生,重點在于防止油管破裂。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維修保養,防止管道泄漏,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導熱油路供熱系統的安裝應由制造廠家或定點安裝單位完成,質量合格且符合規程規定。
(5)企業應選用合格的導熱油,使用單位應定期對導熱油進行取樣分析,及時掌握導熱油的品質變化,定期補充新的導熱油,使殘炭量保持穩定。加入鍋爐中的導熱油必須預先脫水。導熱油等有機熱載體在使用過程中,應保證每項指標值都控制在合格范圍內。
(6)突然停電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導熱油超溫、受熱面金屬發生過熱。配置備用的電源,一旦停電立即啟動。來電后,高位槽應及時補充導熱油。
(7)電氣線路應在危險性較小的地方敷設。電氣線路的設計與施工應考慮周圍環境溫度、化學腐蝕、用電設備進線盒方式等因素,采取防腐蝕、阻燃等措施。電纜溝通入變配電室、控制室的墻洞處,應填實、密封。火災危險環境的電氣線路應避開可燃物。在火災危險環境,移動式和攜帶式電氣設備應采用移動式電纜。
(8)定型機、烘箱、排煙風管等是重點防火部位,應保持清潔。印染企業對排煙風管應定期清掃、除油塵,或者在排煙風管內安裝蒸汽滅火系統,一旦發生火災能自動滅火。對全棉類織物進行定型作業,每班至少要清理散熱器過濾網兩次。要保持軋機軋輥的清潔,織物中不得夾帶硬物,以免軋輥受到損傷。在烘箱溫度不低于100℃的情況下,不得關閉排風機。
(9)應當根據建筑物和構筑物、電力設備以及其他保護對象的類別和特征,分別對直擊雷、雷電感應、雷電侵入波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10)進入危險區域的機動車輛采取防火措施(如配備防火帽)后,方可進入。
(11)消防水量、給水管道、室內消火栓的設置,應分別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相關規定。
(12)作業現場滅火器的配置應按現行的《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中對“滅火器的配置”有關條款的規定執行。設置的消防器材應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13)應制定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應涵蓋救援組織、救援人員、救援設備以及救援物質等幾個方面的內容,并定期組織演練。
(14)分工明確。企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對重點部位和設備的檢修、維護、測試要到位。應對導熱油鍋爐操作工進行崗前培訓,使其能夠正確操作。
4結論
安全生產工作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對于棉紡織印染生產裝置而言,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是保證印染裝置生產過程安全運行的關鍵所在。除本文提出的防止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外,完善的安全管理對于棉紡織印染生產的安全運行也起著重要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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