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法(脫衣時的衣物帶電量法):按特定方式將工作服與化纖內衣摩擦后脫下工作服,投入法拉第筒,求得帶電量(μC/件)。此法的測試對象限于服裝,且內衣材質未作規定、摩擦手法難以一致,缺乏可比性。
E法(工作服摩擦帶電量法):用內襯錦綸或丙綸標準布的滾筒烘干裝置(45r/min以上)對工作服試樣摩擦起電15min,投入法拉第筒測得工作服帶電量(μC/件)。此法與"防靜電工作服"產品標準GB/T 12014-1989所規定的電荷量測量方法基本一致,適合于服裝的摩擦帶電量測試;其技術實質與C法(電荷面密度法)也相一致。
F法(極間等效電阻法):織物試樣與接地導電膠版良好接觸,按規定間距和壓力將專門的電極夾持于試樣,經短路放電后施加電壓,據電流值求得極間等效電阻(Ω)。含導電纖維織物與導電膠板接觸時會引起導電纖維暴露的局部區域之間的短路,難以測得真實的等效電阻。FZ/T 01044-1996 “紡織材料 靜電性能 纖維泄漏電阻的測定”等電阻類測試方法的主要檢測對象為纖維。
FZ/T 01059-1999 “織物摩擦靜電性吸附測定方法”將織物以規定方法摩擦后吸附于金屬斜面,據吸附時間評價織物抗靜電性能。此法設備簡單,適合于反映服用織物因靜電吸附肢體的程度。但測試結果受操作手法的影響過大,屬簡易測試方法。對含導電纖維的織物試樣而言,金屬與裸露導電纖維的接觸狀態的不確定性也將導致測試結果的失穩。
因此,現行紡織工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適合于含導電纖維織物靜電性能測試的方法標準,只有GB/T 12703-1991(或FZ/T 01060-1999)中的“電荷面密度法”有實際使用意義。GB/T 12014-1989防靜電工作服標準規定的“防靜電織物”的概念是“紡織時大致等間距或均勻地混入導電纖維或防靜電合成纖維或者兩者混合交織而成的織物”,規定的測試方法是:對經規定時間(33h和16.5h兩檔,對應洗滌50次和100次兩檔)和規定方法洗滌的防靜電工作服試樣,由內襯錦綸或丙綸標準織物的回轉式滾筒摩擦機進行摩擦起電,由法拉第筒測試樣的帶電電荷量(應滿足<0.6μC/件),由帶電電荷量來評價防靜電工作服的抗靜電功能。由此可見,GB/T 12014-1989 標準也采用電荷面密度作為評價含導電纖維紡織品的評價指標。
3、含導電纖維織物抗靜電性能評價體系的探討
有文獻指出,現行測試方法所得的紡織品、特別是含導電纖維織物的各個抗靜電性能評價指標之間的相關性很差。由于各個評價指標反映的是紡織品靜電產生、逸散及其平衡過程中的各自的側面或平衡過程中特定時刻的狀態,故不一定要強求個各指標間有明確的相關關系,而應該建立一個完整的評價體系,來反映含導電纖維紡織品在不同側面和不同狀態下的抗靜電特性及實際使用效果。包括:
在摩擦起電方式下、織物接地和不接地兩種狀態下的最高電壓及半衰期、電荷面密度及施加特定放電途徑后的半衰期;在電暈放電方式下、織物接地和不接地兩種狀態下的最高電壓及半衰期、電荷面密度及施加特定放電途徑后的半衰期; 吸灰高度,等等。
對于現有的“電荷面密度”測試方法,應進一步研究摩擦方向與導電纖維排列方向的搭配問題、采用多種摩擦布以避免接地序列接近導致的起電電壓低的問題、將試樣和摩擦布之間的人工摩擦操作改為自動化操作,以消除人為誤差。對其他測試方法,應解決由樣品過小、接觸狀況失控等原因導致測試精度下降、重現性差、不適合于含導電纖維紡織品抗靜電性能測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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