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樣試產
1復樣放樣試產以前,必須按認可樣處方認真復樣。復樣工作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復樣必須采用車間準備試產的半制品布。
(2)認真檢查車間提供的復樣半制品布。例如是否有熒光增白劑的影響;磨毛效果及漂白白度是否正常。若發現問題,要及時和車間聯系,不可盲目復樣,以免試產失敗。
(3)復樣必須采用車間在用的染化料。打樣間的染化料,雖每周調換一次,但客觀上在力分、色光、含水量等方面總是有一定差異,這會直接影響放樣的準確性。
(4)復樣工作要由專人負責。要安排打樣經驗豐富、出樣準確性好的打樣高手復樣。原來打認可樣的人員,不宜安排復樣。實踐表明,換人復樣容易發現問題,如打樣方式不符、染料配伍不當、助劑使用有誤、打樣操作欠妥等。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嚴防將錯就錯或一錯再錯。
(5)復樣要盡力做到與客戶認定的原始樣(或認可樣)色澤色光相符。如果是交織或混紡織物,不同纖維組分的色澤,還必須具有良好的均一性,否則,不得放樣試產。(6)復樣要落實復審制度,即準備放樣試產的復樣處方,要由他人審核簽字,以消除差錯,把好最后一關。
(7)復樣后,在投產處方卡上,除貼上“復樣”外,還必須貼一塊復樣用的半制品布樣,以便放樣人員在染色前檢查對照待染半制品的質量是否與復樣用的半制品相符,以確保放樣色光的穩定。
2先鋒試產
(1)未經復樣的處方不能試產。
(2)車間大批量投產新色號前,必須預先先鋒試產一缸。絕對不能試產和投產一起投入(實際是不經試產直接投產),以免因色光或色澤過頭,造成大批量減色、剝色或改染。
(3)試產開處方前,對打樣間提供的生產復樣與客戶提供的原始樣,要認真進行色光與色澤的核對,若有差異,開處方時要預先對處方用量做必要的調整,以確保試產成功。(4)車間放樣試產時,色光的核對要注意三點:
①原始樣、確認樣都具備時,試產樣的色光應嚴格控制在兩者之間,不可超出范圍。②有原始樣而無確認樣(一般是小樣不必經過客戶確認
③新色號在出缸前,應剪一塊有代表性的色樣,仿照大貨作柔軟、防水或焙烘等后整理試驗。因為染色后整理對色布的色光有相當的影響。選用的助劑不當(如柔軟劑泛黃性大等)或實施的工藝條件不當(如焙烘溫度過高、焙烘時間過長等),對色光的影響就更明顯。特別是棉滌或滌粘織物中,滌綸染深色而棉(粘)染淺淡色時,在130℃以上后整理過程中,由于纖維表層存在整理劑(特別是硅油柔軟劑),會導致染著在滌纖內部的分散染料大量地向滌纖表面遷移,造成棉纖或粘纖嚴重污染,從而使布面色光發生顯著改變。如果忽視了這一點,必然會造成“出缸樣相符,成品樣色偏”的結果。
.3棉錦或棉滌閃色緯彈交織物(經緯異色),其經緯密度對布面閃色效果影響很大(即使經緯色澤完全相符)。因此,除了染前必須做定形拉幅以外(應寬于成品門幅),還必須注意到在染色過程中,不同的染色設備(卷染機、液流機)對織物經緯密度的影響不同,使染色后布面的閃色效果產生差異。所以,放樣對色時,除要做到經緯色光深淺與標樣相符外,還要將樣布擴幅到成品門幅尺寸,以核對布面整體閃色效果。這里要強調一點,要以布面整體閃色效果為準,經緯單色存在一定差異是允許的。
.4放樣試產調整色光時,有人喜歡用處方以外的染料品種甚至不同類別的染料來調色。如以活性染料紅M 3BE、黃M 3RE、藍M 2GE染色,當欠藍綠光時,不是用活性黃和活性藍來調整,而是以活性翠藍來調色,甚至以直接翠藍來調色,這是不允許的。因為這樣的處方,無法作為大生產的標準;這樣的樣布,在規定的光源下,往往會加重跳燈趨向。2.5試產對色時,如果發現染樣色澤太深、太暗或太紅,超出調色允許范圍,而要以純堿(燒堿)法、雙氧水法或保險粉法處理減色修色的,即使加料修色成功,該樣也不能作為大生產的標
3大生產
3.1試產后的樣布,必須經客戶確認并簽字方可批量投產。因為試產樣的色光、色澤,與客戶提供的原始樣(或確認樣)相比,不可能達到5級,總有一些差距。在實際生產中,往往會發生工廠認為試產樣已在客戶要求以內,并以此為標準批量投產,而最后客戶則認為色光、色澤與要求還有差距,拒絕收貨,因而造成批量性返工復修。
3.2經客戶確認并簽字的試產樣,應和客戶原始樣、確認的小樣貼在一起。大生產后的出缸樣,應嚴格控制在試產樣與原始樣之間應該注意,大生產后的每一缸出缸樣,都必須靠上第一缸試產樣,切忌第二缸靠第一缸,第三缸靠第二缸的做法,以避免因累積誤差最后使色光“走樣”。還要指出,放樣調色人員的目光一定要統一。統一目光,是減小缸差、穩定色光的關鍵。為此,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統一目光的訓練,是十分必要的。
3.3生產過的老色號,相隔一周以后再投產,必須提前先鋒試產一缸,切不可成批量投產。因為相隔一段時間后,常常因半制品或染化料的差異,導致色光變化。
3.4平缸與液流缸的染色處方不可通用,變更染色方式,必須重新打樣試產。生產實踐表明,染色處方相互串用,必然導致染色失敗。
3.5同一色單上的同色號,要定缸定人生產。因為不同的擋車工,操作手法不同,即使同樣的染色設備,其染色結果,也有差異。所以,同一色號,只有定缸定人生產,才能獲得最穩定的染色效果。
3.6同一色單中的同一色號,必須以同一工藝前處理,同一工藝染色。若中途變更工藝,肯定要造成染色結果偏差,影響成品色光的穩定。因此,當前處理工藝或染色工藝必須變更時,一定要做先鋒試驗。
3.7不同廠家的坯布,即使組織規格完全相同,其染色結果也并非完全一樣。主要是纖維組分的物理、化學性能不同所致。尤
3.8色布改染是染廠常有的事。無論是色布直接套色改染,還是減色或剝色以后改染,都必須重新打樣試產,絕對不能直接改色(包括改元色),因為這樣做,很難做到色光相符達到客戶外銷要求。
3.9染色加料前,一定要先剪一塊待染半制品樣,與打樣用半制品進行比較(尤其是染淺淡色澤或艷亮色澤)。若發現待染半制品布太黃或太暗時,投產處方要預先加以調整。必要時,甚至要進行復漂補救處理,切不可盲目投料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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