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布商和采購商在貿易過程中,通過手機傳輸花樣,進行訂貨、驗貨,這種方式雖然方便快捷,但難免出差錯。今年以來,輕紡城司法所已受理了多起與此相關的糾紛。
前不久,遼寧客商吳先生要采購1萬米 的窗簾面料,聯系認識多年的北市場經營戶魯先生。由于寄樣麻煩,吳先生用手機上存有現成的花樣發給魯先生,讓他按手機上照片的花樣做即可。
吳先生提貨時認為面料不符自己的要求。對此,魯先生表示自己完全根據對方發過來照片上的花樣進行加工。雙方最后發現,同樣的一個花樣,在兩人的手機中,顏色卻有著明顯的深淺。
無獨有偶,另一經營戶蔡先生用手機把多幅面料小樣圖片發給客戶徐先生,供他挑選。然而,等到提貨時,徐先生卻表示這些成品的花樣顏色和當時自己選的顏色有出入。原來,蔡先生手機中的圖片顏色傳送到徐先生手機里,顏色卻有點失真,導致對方看到的面料和自己選擇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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