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印染行業結構調整,推進行業節能減排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國家工信部對2008年發布的印染行業準入條件進行了修訂,新的印染行業準入條件自2010.6.1日起實施。在新鮮水取水量標準的看法上,有的企業認為“訂得太高,要達標準”,有人認為“取水量標準與國際先進水平差多了”,眾說不一。
新的《印染行業準入條件》中,對新建或改擴建印染項目印染加工過程新鮮水取水量:
棉、麻、化纖及混紡機織物 ≤2t水/lOOm
紗線、針織物 ≤lOOt水/t
真絲綢機織物(含練白) 42.5t水/lOOm
精梳毛織物 ≤18t水/lOOm
以上取水量,機織物標準品為布幅寬度152cm,布重lO~14kg/100m的棉染色合格產品;真絲綢機織物標準品為布幅寬度114cm,布重6~8kg/lOOm的染色合格產品,當產品不同時,可按相關標準進行換算。
針織或紗線標準品為棉淺色染色產品,當產品不同時,可按相關標準進行換算。
精梳毛織物印染加工指從毛條經過條染復精梳、紡紗、織布、染整、成品入庫等工序加工成合格毛織品精梳織物的全過程,粗梳毛織物單位產品,新鮮水取水量按照1.15系數折算。
機織物按不同門幅、布重取修正系數1.3,也就是允許取水量2.6t水/1OOm。以平均工藝車速50m/min計,每h取水量。
50×60÷100×2.6=78t
退煮漂及絲光工藝用水約占全程的40%,也就是允許取水量,78x0.4=31.2t。退煮漂及絲光用水量大小取決于水洗效果,對于目前的水洗工藝設備,取水量31.2t不成問題,若將退煮漂工藝改成一步法短流程設備加工,且適合不同組織結構、不同上漿率、含化學漿(例PVA)比率高的漿料,毛效、白度、退漿率、織物降強皆達標,采用名符其實的高效水洗,那么,退煮漂及絲光用水每h控制在5t是可行的,也就是說兩項僅用水10t/h,是達標用水的32%。
另外什么是名符其實的高效水洗?織物水洗是個傳質過程,根據費克(Ficksck)第一定律,水洗物質交換方程式如下:
G=(D/H)(C1-C2)
式中:D—擴散系數,高溫水洗獲得高擴散系數,這是因為液體溫度高了,可以減弱氫鍵結合力,減小庫侖力,降低纖維表面溶液的黏度,增加分子動能(大于分子擴散能阻),從而提高擴散系數。實踐表明,用85℃熱水代替95℃洗液洗滌織物,洗滌效果約下降15%;織物平幅洗滌,在織物表面與洗液之間形成一層“界面層”,或稱黏性阻滯層,洗液溫度提高,破壞“界面層”的飽和狀態,黏性阻滯層變薄,織物上高濃度的洗滌物就不斷通過“界面層”向洗液中擴散。資料表明,各種水洗機的能耗比見表1。由表1可知高溫水洗的洗滌效率最高,水耗最少,蒸汽耗量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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