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表5可知,經生物-活性炭法處理后,出水的平均色度由158倍降低至24倍左右,達到污水一級排放標準(50倍),說明生物-活性炭法脫色效果很強。處理時,該法首先將水中的有機物進行吸附和富集,提高活性炭表面的有機物濃度;由于活性炭表面生長環境良好,生長在其上的微生物對吸附在活性炭上的有機物進行生物降解,從而使活性炭得到再生。
2.3 穩定運行階段固體懸浮物(SS)的去除
穩定運行階段SS的處理效果如表6所示。
表6說明,生物-活性炭法對廢水中的懸浮物有良
好的去除效果,平均去除率達到76%,比單一生物法
或活性炭法明顯提高。同時,還具有安全、環保、節水、
節能、耐久性等優點。
表6 穩定運行階段SS的去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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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進水濃度對生物-活性炭法處理效果的影響
試驗期間,廠區二級處理出水SS偏高,同時出水波動性較大。由于二級處理不穩定,直接影響后續生物活性炭的處理效果,導致生物活性炭出水水質有一定波動,見圖2~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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